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燃气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将陕西同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县能源分公司燃气经营许可延期换证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对原资料进行申诉,不得更换资料,不得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燃气办咨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邮 编:745000
电 话:0934-8687876
2021年6月陕西同德工程有限公司环县能源分公司.
序号 | 县区 | 燃气企业名称 | 法 人 | 企业地址 | 类别 | 审查结果 |
1 | 环县 | 陕西同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县能源分公司 | 刘志峰 | 环县环城镇滨河路南路环城加油站北侧 | J | 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条件 |